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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2-07-23 10:45:03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完整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作出“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市委今年7月将再次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为抓手,镇党委、政府决定从4月至7月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并建立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点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消灭城乡垃圾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以示范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着重整治“六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杂物乱堆、私搭乱建、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实现“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通过示范带动,形成各村(居)重视,部门形成合力,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

  二、明确重点任务

  西芹镇处级领导示范点为高坪村,镇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为跃村,必须突出抓好“三清理三整治一健全”:

  1.清理城乡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示范点街巷、村庄、道路沿途、河岸等卫生死角,清理公厕卫生。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农村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环境清洁有序。共建办加强对第三方保洁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不达标或保洁不到位的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强化约束。

  2.清理塘沟污水。以示范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饮食店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农田面源污染物,实施河道、溪流清淤疏浚,配建排水管网,消除黑臭水体。

  3.清理乱搭乱建。重点拆除示范点影响美观和安全的临搭、简搭、旱厕、废弃搭盖、陈旧破损广告牌等;清除乱扯乱挂标语横幅、乱贴乱写“小广告”、杂乱围挡等。

  4.整治车辆乱停放。规范示范点主次道路、主街道各类车辆停放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乱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集中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5.整治经营秩序。全面取缔示范点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店面外溢、店外店,督导沿街商户、单位全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对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到位的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禁止市场外溢行为。

  6.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示范点主干道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乱堆放现象;全面清理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乱堆乱放乱倒现象。重点清理建筑废渣、废弃家具等杂物,规范村民柴火、农具、建筑材料等物品摆放清楚。

  7.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示范点建立完善和固化一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城乡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包括分级负责机制、巡查监督机制、考评通报机制。在乡(镇)村保洁方面,重点明晰费用来源、人员配备、设施保障、保洁模式等情况,建立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并切实落实到位。

  三、行动步骤安排

  (一)4月再动员再部署

  要夯实基础工作,坚持边整改边落实,对照年初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暨消灭垃圾攻坚战工作检查要求,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全力落实。一是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要抓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月坚持不少于3天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建立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挂点责任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路段;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六是要出台“美丽庭院”“小手牵大手”“巾帼志愿服务”“门前三包”等方案并全面实施;七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行动的热潮。

  (二)5月再整改再落实

  在示范点范围内开展以“六乱”整治为主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要有行动、见成效、出亮点。一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长要亲自谋划和部署工作,到乡村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示范点要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组织领导好、群众参与好、氛围营造好、推进机制好、工作成效好”,典型示范作用明显;三是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开展“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四是根据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示范点的检查评比活动,并应用好检查评比结果,实行问责问效,压实责任。五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六是抓好“两头”典型宣传,好的示范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问题清单要曝光曝晒,形成齐抓共管、人人皆知、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6月再巩固再提升

  要注重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查遗补漏,不留盲区,持续保持整治效果。全面开展“门前三包”“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同时,搞好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建设,确保实现示范点区域无垃圾、卫生无盲区,各类道路沿线干净清洁。

  (四)7月再总结再推广

  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7月底左右,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检查,并进行集中行动总评工作、打分排名,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全面固化长效管理措施,持续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支部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西芹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战。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指导的各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要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向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公开信,促进村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让清洁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思想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培育典型,同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做到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监督相结合,营造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一事一议”、“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融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中小学生的作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传导压力,问责问效。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示范点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镇纪委将其纳入大督查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文件精神,按照《株洲市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打造特色亮点,争创市先进。

  二、指导原则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最基础、最重要、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9年重点在治理农村垃圾、厕所、污水和村容村貌等方面着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结合乡镇实际情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根据重点治理的4个方面,合理确定整治目标、整治进度、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不搞“一刀切”。

  ---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鼓励各乡镇探索实践各种方式方法、试点示范,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通过“点、线、片”的示范创建,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推进。

  ---规划为先,注重经营。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统筹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牢固树立经营村庄的理念,加大村庄经营力度,把土地、山水、农村宅基地等自然资源转化成资产资本,助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按省市工作安排,2019年重点工作是治垃圾、治厕所、治污水和治村容村貌。

  (一)治垃圾。一是推行垃圾“户分类减量收集”。动员农户对房前屋后及自家田园周边垃圾进行清扫分类减量收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再生资源回收鼓励政策。二是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合理选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户分类减量、村收集、县乡分级转运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2019年,我县85%的村庄生活垃圾实现统一收集和处理。三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含简易填埋场)排查整治工作,2月底前完成全县的数据摸底工作,12月前完成50%的整治任务。四是构建村庄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全县统一制定村庄环卫清扫保洁标准,各行政村配备1-3名保洁员,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支付垃圾处理费,明确公共区域清扫保洁范围、频率、效果等要求。乡村可自行采取各种模式收集垃圾,为全县探索总结先进经验,2019年,全县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行政村达到20%。

  (二)治污水。一是加强农村污水分类治理。合理选择适合本地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2019年,各乡镇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40%。二是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需正常运转,2019年,推进垄溪、策源、中村、船形等4个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工作,3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摸底,年底全县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100%。

  (三)治厕所。一是全面改造农村户厕所。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化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设备,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应改造任务的50%,农村新建住房和实施厕所改造推广采用防渗效果良好的地埋式一体化粪池。二是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或改造。农村集镇、村部、学校、集贸市场、卫生院、乡村旅游景点等都要新建或改造成无害化公厕。2019年新建或改造公厕11座。三是全面开展农村粪污治理工作。推行沼气发酵、堆肥和有机肥生产,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农膜回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2019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比例达到85%。

  (四)治村容村貌。一是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坚持全年集中整治和节假日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以“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全面开展农村“空心破败房”整治。对残垣断壁、废旧棚房、具有安全隐患的闲置房屋等“空心破败房”全部拆除,对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按程序审批认定后进行修缮维护,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空心破败房整治。三是进行“六乱”治理。治理农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各种线路乱拉乱扯,道路边、庭院内物品乱摆乱放。四是建设“四好农村路”。整治农村公路,确保公路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路面养护及时,年久失修、路面破损的农村道路都要改造到位。开展治理农村公路“超载”专项行动。五是加大农村道路绿化。在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全线新植和补栽成活率较高的本地树种,实现“可绿尽绿”、“应绿尽绿”。六是开展新村庄建设。按照“1+x”(x≦3)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做到“多规合一”,实现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开展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行动,引导农村建房户向新建的居民点集中。严格执行《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杜绝农村无序建房现象,今后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的一律不能批准建房,违规建房一律拆除。鼓励积极盘活闲置资源,开发经营村庄,所获收益弥补基础设施投入不足。2019年全县实施新村庄规划试点村达到20%。

  四、推进措施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县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小组,形成指挥部牵头抓,工作小组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及牵头单位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确保2-4名工作人员。每月各乡镇、各牵头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组织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每2个月各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所驻村至少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任务,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共同安排,协调推进,县扶贫办、驻村办应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驻村工作队工作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指导、督促、管理和考核。

  (二)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与工程必须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结合起来,县财政应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来源的最关键举措,全面完成增减挂钩工作任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入80%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乡镇、各行政村应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鼓励各乡镇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探索把土地、山水、宅基地等自然资源转化成资产、资本的有效方式,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

  (三)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支两委作用,规划好、组织好、总结好本村的环境整治行动。动员社会各种经济组织投资投劳进行农村环境整治,融洽当地关系,促进自身发展。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鼓励并引导农村妇女开展“展巾帼风采·创最美庭院”行动。

  (四)健全示范引领机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并总结提炼出能复制、易推广的整治经验和建管模式,组织和建设符合标准的示范乡镇、示范村。与脱贫攻坚帮扶和美丽乡村创建相衔接,重点打造1个乡镇、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示范点,1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示范点。

  (五)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督查评比、考核通报、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从2019年开始,全县实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排名,一季一约谈,一季一讲评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昭通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和彝良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龙海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中治理、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在镇、村两级全面实施治理“脏、乱、污、堵”,全面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切实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工程。

  多措并举,综合整治。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排查整改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从2019年1月起,掀起人居环境整治新高潮,通过制定方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到春节前使全镇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居环境质量明显转变;从2019年2月起,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地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所有村委会驻地、建制村硬化路沿线路域、主要河道旁村庄人居环境基本达到“七改三清”要求,全镇城乡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根治,并不断得以巩固完善。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

  1、整治道路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由公路管养所牵头,派出所、交警、运政、国土所、安监站、各村参与,全面排查整治集镇和镇村主干道沿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坚决予以清除,保障道路畅通;对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车辆修理厂、废弃物回收点等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乱堆乱放,对无证经营场所坚决进行关闭或取缔。

  2、集中整治“野广告”。由市场监管所牵头,集镇规划所、公路管养所参与,通过对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和公共设施、路面、杆线、树木等处张贴、涂写或者刻画“野广告”行为的集中整治,根治乱贴乱画现象。

  3、全面治理道路沿线乱倒垃圾行为。由环保所牵头,公路管养所参与,将各村森态护林员、卫生保洁员分段包保,负责对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组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坚持每月对重要道路进行清扫,有效收集白色垃圾,确保路域卫生整洁。

  (二)全面排查整治河道污染。

  1、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集镇污水治理。由水管站牵头,环保所参与,根据上级安排的项目和资金,抓实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加大对居民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行为的排查排查整治力度。由水管站牵头,环保所参与。将各村森态护林员、卫生保洁员分段包保,负责对居民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对养殖户粪便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对河道垃圾坚持每月收集处理,确保河道清洁;继续落实河长制,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三)从严治理垃圾废渣污染

  1、整治集镇环境卫生。由环保所牵头,老协会、中心学校、中学和龙海村参与,补充完善集镇垃圾桶、中转站、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裕、管理规范。由老协会监管集镇卫生,监管区域包括集镇街道及街道周边(东至观音岩、南至庙坡硅扶厂岔路,西至海诺加油站);由龙海村卫生清洁员监督管理政府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废渣,坚持每周对监管区域进行清扫,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开展无害化处理。由中小学负责,学校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各村校点要指定垃圾倾倒地点,禁止垃圾乱倒。

  2、严厉整治建筑渣土偷倒乱倒问题。由环保所牵头负责,重拳整治渣土运输抛洒、偷倒乱倒等违规行为,全面规范集镇渣土运输作业秩序。

  3、全面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由环保所牵头,各村参与,将各村森态护林员、卫生保洁员,按每个村民小组不低于一名监督员的原则进行包保,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动员力度,强化对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倾倒行为的监督,将群众环境卫生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户参与率,农户生活垃圾,每个村民小组由村委会合理指定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填埋或焚烧处理。

  (四)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由集镇规划所牵头,各村参与,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政府统一领导、全面自查摸底、依法集中治理、指标量化验收、常态巡视检查等手段,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住违法违规建筑蔓延势头,不断提升城乡防违控违拆违水平。

  (五)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集镇规划所牵头,各村参与,逐步消除农村传统旱厕和露天厕所。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小学、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要建设无害化公厕,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房建助推卫生厕所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开展,继续推广和普及户用卫生厕所,实现厕所入户,推动农村户用化粪池建设。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标准化公厕。

  (六)着力抓好农村清洁水源工程

  水管站牵头,环保所参与,一是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河道、库塘等水体清淤治理工程,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设施,设立标识标牌,建立农村水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对村庄河道、沟渠垃圾的清理,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三是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点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家禽放养行为。四是实施河道、沟渠清淤、清障等综合治理与综合整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常态化保洁机制。

  (七)继续开展农村清洁田园工程。由农业综合站牵头,环保所参与,一是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以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二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控害增效施药技术,鼓励使用配方肥、专用肥、掺混肥等环保型、缓释型高效肥,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引导农民科学种田。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群众开展 “田间地头顺手捡”专项活动,及时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四是改变农田秸秆处置方式,严禁露天焚烧、随意抛洒、乱丢乱放,通过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及还田处置,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办公室,由李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安天祥、彭礼余同志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任务;镇直各部门及各村,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合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各村要成立以总支书记任组长,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各村民小组要成立3—5人(由村民小组长、森态护林员、党员和村民代表等担任)的环境卫生监督小组,形成合力开展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迅速召集村组会议,全面动员农户参与,及时做好房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环境卫生,村组工作机构人员名单要求于1月5日前上报镇人居办。三是成立三个临时突击工作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组由杨帮鹍副镇长牵头,河道治理工作组由宣传委员韦高平牵头,集镇卫生工作组由李云波副书记牵头,迅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开展试点示范,强化引领带动。以放牛村大寨组、红岩村田坝组、鱼井村鱼井组作为美丽宜居型村庄打造示范点,带动其它村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厂矿、社区、建筑工地、乡镇及村庄、景区、公共服务场所”的“十进”活动,带动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三)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加快供水、污水、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规划体系。

  (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相关示范点建设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合理申报扶贫专项资金和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等资金,集中财力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已建成人居环境设施的投入运行力度,杜绝环卫设施闲置现象。

  (五)制定评价机制,严格督查问责。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并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落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由领导组组长、副组长牵头,组织镇纪委、人居办、环保所等,组成督导组,于1月5日起对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以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村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公益宣传,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公民素质,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教育一个成员、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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