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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惠民政策

时间:2022-06-20 17:25:02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惠民政策,供大家参考。

教育惠民政策

教育惠民政策

1、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政府资助: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到政府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调整后对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小学提高到1500元、初中2000元按实发放;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杂费,每年每生1600元;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自2015年春季学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可向本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免收住宿费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要求》规定: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寄宿费。

3、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服务期在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苏财规【2015】42号文《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从事公共服务机构,包括乡(镇)政府机关、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单位、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和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单位服务期满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限额: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每学年本

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此前入学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为每学年6000元。补偿年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学制计算。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可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网》,网址: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网上申请学费补偿资格,填写并上传相关内容材料,自行打印出《大学生苏北就业学费补偿资格审批表》,本人携带该审批表和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4、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年5月高校新生、在校大学生生开始助学贷款预申请或续贷申请,8月份学生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助学贷款的办理。高校新生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的需带学生证);共同借款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需共同前来办理。续贷学生需要携带身份证、续贷申请表;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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