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柠檬文苑(精选文档)

时间:2023-09-19 11:40:07  阅读:

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部署要求,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整治各类道路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柠檬文苑(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柠檬文苑(精选文档)

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部署要求,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为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顺利推进营造畅通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2020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齐抓共管,源头管控,扎实开展“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目标,聚焦风险防控,着力补齐短板,有效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的目标,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坚守岗位、日夜奋战,有力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持续推进的结果,是社会各方密切配合、鼎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我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由我市交安委牵头,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动,但综治合力还不够强,个别单位和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弱化、虚化,甚至空转;个别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联合惩戒效果不明显;有些部门主体责任流于形式,安全管理能力不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传统落后的安全监管手段与新形势、新业态不相适应,对交通安全大多还是依赖于公安交警部门的末端被动管理,对源头性、基础性要素的前端主动治理有待提升。我市城市路网密度整体较低,路网结构还不够合理,次干道和支路建设相对缺乏,导致路网功能还不是十分协调,城市布局和路网优化空间越来越小;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等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设施不配套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较低,行车安全条件依然较差,减速、隔离、信号灯等安防设施不够完善,尤其是道路中央护栏开口较多,平交路口缺乏爆闪灯、减速带,存在明显交通安全隐患,道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同时”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尤其是随着疫情积极向好,各地加快恢复经济,造成公路运输量急剧增长,交通事故和拥堵频发、多发苗头日益显现。近期,江苏、西藏、广东等地接连发生客货车肇事导致的较大事故或者起火爆炸事故,需引起重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性落实管控措施。三是虽然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共建共享、深度应用、指导实战不够等问题,数据优势还未转化为决策优势、管理优势。四是目前对发生的涉及客货运输企业车辆的死亡交通事故,还大多停留在事故责任调查层面,对企业、单位管理责任的深度追查不够。五是交通安全宣传表面上“铺天盖地”,但深入人心不够,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逆行、酒醉驾等违法仍多发高发。  

2021年是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突破之年,做好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尤其是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和社会各行业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大事故往往会使群众生命受损失、地方形象受影响,处理不好还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治理机制,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实现交通事故起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伤亡事故“三个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优质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标本兼治、系统攻坚,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创新理念方法,扩大社会参与,推进依法治理,深化科技应用,重点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实现“六个方面”全面提升。

一是抓源头,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加强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营运准入、报废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等违法行为。对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的,依法注销从业资格,严把重点驾驶人准入关,保障源头安全隐患新量“不增”。要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对隐患突出企业联合约谈、督促整改、跟踪督办。加强对旅行社用车安全监督检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存量“清零”。要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和建筑施工、绿化工地、道路、桥梁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全方位大排查,督促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自觉不使用超载、报废、拼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使用低速货车和农用三轮车等违法载人,全面清剿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抓管控,提升道路交通秩序。要用足法律手段,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低速货车和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尤其对酒驾醉驾行为,要保持常态化严查严管态势,遏制反弹势头,有效防范因酒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要定期研判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快城区“三小车辆”整治进度。要扎实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管重型柴油货车、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机械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和“冒黑烟”车,常态化加强联合执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三是抓优化,持续开展疏堵保畅。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加强停车供给需求管理。要深入推进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化治乱疏堵综合整治,聚焦学校、医院、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加强“微循环”改造,推动有效整改。要大力开展创城交通秩序整治,推进交通精细化管理,持续整治乱停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文明过马路”等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是抓管理,全面建设两站两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两站两员”建设纳入综治体系,确保“两站两员”建用并重,取得实效。要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的推广应用,确保基础信息底数清、情况明。要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逐步推进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强化路段降速和路口警示,并借助“四好农村路”建设,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安全保障。

五是抓宣传,提升全民文明意识。聚焦客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校车等重点驾驶人和校园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和警示案例,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要坚持和完善重点隐患分级曝光机制,定期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等曝光行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要健全落实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开展行车无违法奖励活动,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基础。

六是抓落实,推进共建共治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重点工作要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信息通报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要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加大责任倒查追责,切实起到“查办一起案件、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作用。

三、坚持抓整改、压责任,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须始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综合治理观念,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狠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意识,严格监督考核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到岗、到人到工作环节,坚决杜绝责任盲区。

二要抓好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部署,分解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市交安委成员单位要把工作开展情况按月份上报,交安委办公室要根据实施意见和考核内容,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考核,跟踪整改,督促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同步明确任务目标,尽职尽责共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追责问责,都有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X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并接受约谈。2020年底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和《X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对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车辆超员、超速、营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属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强调“因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导致一般死亡责任事故发生的乡镇(街道)政府和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因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导致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的县市区政府,实行安全生产综合‘一票否决’”,“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监管不力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属地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有关负责人党纪政务责任”,“因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导致死亡事故发生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有关负责人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的,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我点出这些规定要求,就是再次提醒大家,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上,必须要守好阵地、尽好责任。同时,对这些规定、要求,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必须要学习好、领会好,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刚性落实。

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发扬抗击疫情过程中形成的排除万难、夺取胜利的战斗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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