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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感悟(13篇)

时间:2022-11-24 14:10:03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感悟(1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感悟(13篇)

篇一: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高强度的保障,这让职业教育发展更有底气。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投入力度。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执行力。

篇二: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面对这种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趋势,一方面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真正做到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办出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公众改变对职业教育的刻板认识,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再用“层次教育”思维来看待职业教育,保障职校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高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作为一位职业教育的老师,我们需要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各个方面素质,学习新的专业技能,使我们能够适应新的职业教育要求。

篇三: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1、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基于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结合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2、关于教材的自编和选用。教师在教材选用过程中,按照学校对教材选用的要求,认真检查教材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的内容,《职业教育法》中规定,鼓励校企共同开发教材,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的纳入职业教育教材。

3、关于1+X制度证书的考试学分。1+X制度证书能够进行学习成果的认证和积累,通过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能够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是职业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职业教育法的首次修订,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让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热起来”,我系定会抓好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篇四: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的法律。2022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邯郸市职高机械基础杜丽娟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在杜丽娟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进行了测试,现在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重新认识了职业教育。

以前我认为,职业教育就是让学生掌握一门技术,为就业打下基础,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我深刻的认识到,职业教育不仅要为学生将来就业着想,更要为他们长远的职业发展着想;以前我认为职业教育只面向上不了普高学生的教育,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我才认识到职业教育是面向大众,面向全社会的全民教育。而且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二更新了教育教学观念。

要想跟上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步伐,首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通过平时的教学让我认识到,职教的学生也有自己的优势,我们应该因势利导,发展学生的优势,创造学生产生自信心的环境,引导学生思考、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行三教改革,提倡用行动导向教学法,小组合作学习,创设情境,使教学贴近真实的工作环境,培养学生适应工作环境。

三要依法执教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用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言行透出真善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的人格,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办学主体的作用,

作为一名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我感觉到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新法的实施会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将进入新时代。我们职教人应不辱使命迎头赶上,为职业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五: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作为职业教育者,培养学生成才是责任和使命。在培养高职学生的过程中,有四个关键,一是信任和认可;二是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价值;三是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四是善用激励、鼓励和奖励激发学生的自觉性,自主,全面和持久力。希望学工系统全体老师做到学法悟法,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好新时代的“职教人”。

篇六: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界一件大事、喜事、兴事。老职业教育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些地方已不适用了。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到新法,修订的及时,很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又有一定的超前性。新法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战线的员工,以后一定按新法办事,学习新法,给学生讲法。提高学生的自豪感。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现在我们的职业教育办的还不好,不能很好地适应本地社会和经济,做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把德育放到首位。成才先成人,成人德为先。众所周知,进入职中的学生大部分缺乏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学习习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有利于之后的教学与管理;而崇高的品德可以为学生以后的人生保驾护航,使他们终身受益。

二。用心了解学生。要想有效教育管理学生,就必须先了解学生,从平视处朋友的视角和关爱的态度,去座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成绩的优劣、兴趣爱好及不良习惯,查找造成问题的原因,帮助其明确上学目的,准确为学生定位。

三。做一个合格的“双师型”教师。针对就业的中职学生来说,他们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有动手操作能力。这就对我们职教老师提出了相应要求。职教老师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应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实践能力。这是基础,也是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知行合一”,更好地带领学生实际操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突出强调“实践”,就不是职业教育。

四。要改变教学方法。职教老师面对的是基础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目标不明确、坏习惯多的学生。若用普高的教学方法来教中职学生,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学生就像“鸭子听雷”,导致老师上面卖力的讲,学生下面睡觉、玩,心不在焉。老师生气,埋怨学生不学习,学生着急听不懂,最后导致师生关系紧张。我们要面对现实,山不转水转,只能改变自己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革命。在课堂上采取讲故事、分组动手、互动、直观、模块化等学生易接受的方式。让学生多参与,多动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我坚信,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保障,我们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一定前景广阔。我们的国家将更加繁荣昌盛,职业学校将出现一批工匠,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将昂首挺胸的走在路上,说:我骄傲,我是一名职教生!

篇七: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感悟到以下几点:

一、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法案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些法律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控性,尤其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我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启教”。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新法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也给职教者能够安心,放心投身到本职工中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剂,让每个职教工作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收工作中去,真正发挥职业教育应有的社会作用。

四、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同负的职责和重担,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所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校能人才,通过相任专职成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我深深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我们将按照法案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百倍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好职教工作者应有的社会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篇八: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通过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其中提出: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这些规定明确了开放教育工作新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向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积极靠拢,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可度,积极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

篇九: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应加强职教与先进产业、先进技术的紧密对接,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近两年,旅游业是受疫情冲击非常大的产业,但同时也是行业转型的关键两年。旅游英语专业应持续做好企业调研,关注行业标准、发展动态,适应性调整课程,融入新技术,在建设上“站”稳“站”高,做好“旅游+”和“英语+”双轨建设。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明确提出,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

相对于国际旅游市场不景气的劣势,旅游英语专业还是具有语言优势的,我们要转换专业办学思路,探索旅游、酒店、语言等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突出“英语+”特色。

此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三教”改革中教师、教材、教法提出明确条文,这些都将推动职业教育向好发展。旅游英语专业也将在职教法的规范下,强师资、优资源、推进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篇十: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最近,我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让我对中职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再反思。我们知道职业教育与传统的高中阶段的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培养市场所需要的对口人才。所以,我们要适应社会和企业的用人要求,争取让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能顺利进入对口的企业岗位进行工作。根据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总之,希望在国家的支持下,职业教育可以越办越好。

篇十一: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新《职业教育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的充分体现,明确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明确了职业学校深度合作企业的激励政策,明确了国家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等。这些都为职业学校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增强适应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为保定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建设的试点校,应当抓紧机遇、主动作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着力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我校打造成为城市品质职业学校。

篇十二: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近一段时间,工作室组织全体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于2022年4月2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保障,正在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一、“职普同重”意味着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不被多数公众认可,究其原因主要是初中毕业后读中等职业学校升入本科比例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考公、事业单位招聘、考研时往往容易遭遇学历歧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新增三章”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相比修订前的职业教育法,此次修订增加了三个章节,分别是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些变化体现了“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么做既有利于职业教育法的落地实施,也能提高职业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这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的基于受教育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十三: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感悟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掌握好一门技能。“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却尚缺乏自控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等。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科学技术可以改变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地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也赋予职业教育更加实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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