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2年人大专项审议报告汇编 (8篇)

时间:2022-05-26 14:50:02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人大专项审议报告汇编 (8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人大专项审议报告汇编 (8篇)

目录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2

2.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10

3.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16

4.越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31

5.关于赴井冈山培训学习情况的报告 41

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45

7.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0

8.关于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5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根据《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区各级次国有金融企业共计161户,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企业75户,市县国有金融企业86户。

‍全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138.49亿元、负债总额7,835.5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02.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3%、14.30%、16.62%;资产负债率85.74%,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全区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61.52亿元、利润总额54.78亿元、净利润39.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06%、6.33%、4.49%。实际上交税费45.28亿元,同比增长2.96%。

‍区直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240.80亿元、负债总额3,532.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08.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3%、18.67%、8.99%;资产负债率83.29%,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区直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43.61亿元、利润总额40.46亿元、净利润29.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54%、36.51%、42.44%。实际上交税费23.87亿元,同比下降6.76%。

‍市、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897.69亿元、负债总额4,303.3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94.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10.95%、27.25%;资产负债率87.86%,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市、县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17.91亿元,同比增长14.03%;利润总额14.32亿元,同比下降34.55%;净利润9.50亿元,同比下降43.25%。实际上交税费21.41亿元,同比增长16.4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明确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二是加强改革指导,举办财政系统内全区培训班、印发系列通知,指导市县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改革在全区铺开。三是强化“三会一层”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估和问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四是集中统一履职,财政部门对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分级分类和全流程管理,开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新局面。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编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决算,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行为;组织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应登尽登”;开展绩效评价,引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支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紧紧抓住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开放门户改革契机,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积极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促使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金融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支持和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创新,拓展新金融业态,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

‍(三)全面推动建设金融开放门户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赋予广西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使命,针对“金融开放门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多项国家政策叠加的背景,出台了20余项配套政策。二是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打造高质量的金融集聚区,营造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三是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统筹联动、同向发力,在南宁片区推进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开展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通过银行间市场区域挂牌交易。

‍(四)引导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实行新设分支机构奖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设县域分支机构,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拓宽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渠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投资引导基金带动效应,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为出资人法人,支持“双百双新”重大项目、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小科技企业、高新企业、区域特色企业等;鼓励金融机构提供PPP项目融资,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引导保险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更为充分全面的风险保障。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业务管理、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执行,实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9年,扣除客观因素后,全区国有金融企业平均增值保值率为103.1%,其中全区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214.3亿元增至261.5亿元,增长22.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32亿元增至34.1亿元,增长6.6%;上缴税金从44亿元增加至45.3亿元,增长3.0%,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四梁八柱”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广西《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把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具体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制度框架愈加清晰明确。三是印发《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建立了直接管理名录和委托管理名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迈出实质性一步。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对市县的具体指导,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好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布局不断优化。一是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助力小微企业、“三农”融资。二是推动广西投资集团和金投集团实现战略性重组,支持其做大做强做优。三是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近百亿元,不断完善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四是推动广西北部湾银行实现第五次增资扩股,打造广西首家净资产超过百亿的法人金融机构。五是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形成多元化股权新格局。六是推动国海证券等金融企业获批多项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发展金融新业态。

‍(四)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日益增强。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广西北部湾银行开创广西首家境外美元债直投席位,投放3笔8,000万美元,成功发行二期绿色金融债30亿元,申请支小再贷款3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西金融投资集团聚焦金融主业,通过“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累计为广西8万多户民营中小微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5,975亿元。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8.7亿元,为区内高速公路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区内1.1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47.3亿元,缓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推动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扎实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紧抓各项政策机遇,‍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有力推进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一是稳步推进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跨境金融创新试点、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农合机构改革试点“六大试点”。二是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中心、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四大中心”。三是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四大基地”。四是努力健全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黄金产业交易、区域股权投资、区域产权交易“四大市场”。

‍(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有为。高度重视地方金融企业风险化解防范工作,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切实维护广西地方金融生态稳定。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金投集团注册资本金10.5亿元,累计拨付3.4亿元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解决历史包袱,积极争取***专项债券118亿元补充农合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资本金,增强地方银行资本实力,进一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战略部署,按照************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不断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引领国有金融企业行稳致远。

‍(二)加强管理,夯实金融资本管理基础。在***“1+N”制度体系框架下,结合广西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责权利对等的分级授权管理模式,形成运转有序、协调有利、监督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

‍(三)强化措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围绕打造“畅通、便捷、高效”‍的金融合作大通道,逐条逐项落实好国家批复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一批重点金融项目,加快金融平台建设,争取在跨境金融创新、金融集聚区打造、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跨境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标志性工程。

‍(四)优化结构,促进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为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激发国有金融机构发展活力,为开创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金融支撑。

‍(五)突出重点,推进金融企业风险防范。以问题为导向,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地方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回归本源;强化“三会一层”,完善公司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强化金融机构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企业自身风险抵抗力,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系统性安全。

‍(六)健全机制,筑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市县三级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合力。探索建设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全面信息化管理,全面摸清家底。规范和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国有金融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狠抓党建,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构筑防范地方国有金融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2月4日

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在办案中加强理论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是专项斗争工作收官之年,区法院全力攻坚,加强案件清结,科学规划下半年工作,力争圆满完成专项工作。现将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基本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0件222人,收、结案数排全市法院第二位,且全部案件已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清结,结案率达100%,完满完成“案件清结”行动任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区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组织领导下,审理了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社会治安类案件57件129人,涉黄赌毒案件30件74人,涉黑案3件19人。顺利审结了刘茂建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省政法委督办案件),陈庆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冯伟权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帅等6人治保会非法拘禁案,王籽成等4人涉套路贷案等有重大影响及社会热切关注案件。

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力争从源头推动积弊革除。根据在案件中发现的开设赌场、卖淫嫖娼、娱乐场所管理管理不善等社会治理问题,向公安机关、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共48份,排全市法院第二位,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司法建议回复率达100%。如在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治安员张帅等6人利用治安巡逻工作便利条件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盗窃犯罪案件中,向村委会和当地公安部门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被村委会、当地公安部门积极采纳,并制定措施积极整改,整顿效果明显。

二、区法院执行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情况

截至11月13日,区法院审理涉黑恶生效刑事案件共89件,需要移送执行案件55件,已立案执行55件,其中已执结52件,执结率94.55%,未执结案件3件,已逐一核查未结原因,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已执行到位金额108.15万元,实际控制财产价值约4000万元,待全部财产变现后,预计执行到位率97.25%;上交国库金额66.01万元,待上交国库4000万余元,该部分金额待法院将相应的股票、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处理完成后即可入库。

今年10月以来,我院对已“终结本次执行”的29件涉黑涉恶执行案重新启动财产“四查”程序,其中3件再次发现财产线索,穷尽线上、线下执行措施后已对新财产执行完毕。督促其他案件继续加大查找财产力度,努力增加执行到位金额。

三、区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汇报

(一)精心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区法院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突出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实。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督办,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星,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昭强包案,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成立由3名骨干法官组成的审判专班和由‍名骨干执行员组成的“雷霆行动”执行专班,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和财产刑执行全部工作,保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区法院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制度先行,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广州市越秀区关于开展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斗争开展范围、对象,各机关工作衔接及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严肃开展工作。

(三)完善特色工作模式,严把案件审理“三关”。坚持和完善区法院首创的“1234”工作模式,将“三项规程”引入扫黑除恶案件审理,严把案件程序关、事实关、法律关,坚持“严厉打击+不枉不纵”原则,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涉黑恶案件得到公正、全面的审理,将每一个扫黑除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在扫黑除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法庭调查与被告人认罪有机结合,提高审理效率同时辅助事实认定;在刑庭内部采取以老带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传承优秀审判经验,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四)及时跟进上级部署,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快步跟进上级最新部署,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胜夯实基础。根据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在第二、三季度开展“六清行动”。‍在“案件清结”方面,紧盯上级法院布置的时间节点,一审案件均按时审结,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在“黑财清底”方面,依法大力适用财产刑,确保财执行到位率达到97.25%的预期目标。在“线索清仓”方面,对民商事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套路贷等涉嫌犯罪的线索进行严格审查,共形成线索21条,其中公安立案7条,上级法院移送的线索8条,均严格核查并报送。在“伞网清除”方面,加强对院内人员廉政管理,向内“防伞”、向外“打伞”,对刘茂建黑社会集团保护伞的前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海心沙派出所副所长陈庆辉依法严惩。在“行业清源”方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发送司法建议48条,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二。

(五)全方位立体宣传,壮大专项斗争声威。建立包括电视媒体、纸媒、微信、微博、院内外电子屏幕在内的全媒体宣传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方位宣传。开展庭审公开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主审扫黑除恶示范庭,举行涉恶案件公开审理及集中宣判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兄弟单位、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旁听,普及斗争知识。共在各大媒体报道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96篇次,央广新闻、中国新闻网、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4个,拍摄题为《守护人间正道‍书写朗朗乾坤》专题宣传片1部,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成立院专项斗争宣讲队,深入社区宣讲。

四、区法院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加强执行力度,加大对涉案人员个人财产的清查,全力执行刘茂建等涉黑人员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一案,摸清财产线索及财产种类,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涉黑恶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及入库率,确保打财断血效果。

(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综合分析已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就加强黄赌毒行为查处,加强区域内娱乐场所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普法教育,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等社会治理方面,向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社会治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铺开对“黑财清底”“打财断血”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涉黑涉恶个案的纵深报道,着力扩大传统媒体宣传合作渠道,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好公检法三机关协同配合,全力排除案件审理障碍,集中精干力量加强案件清结,做好舆情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六清”行动,在最后的攻坚阶段,整顿队伍、振作精神、排除万难、全力以赴,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而不懈努力!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机关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9件176人(其中涉黑11件59人、涉恶58件117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7件152人(其中涉黑4件24人、涉恶53件128人)。持续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捕27人,纠正起诉遗漏罪行10人,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其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做到除恶务尽,确保打击效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强化组织领导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作用,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按照“初心不改、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院领导对重大涉黑恶案件靠前指挥、亲自办理,确保政治站位更高、推进措施更强、治本之策更精。组织召开重点案件研讨和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畅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违法查办、宣传报道绿色快速通道,把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以“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为工作抓手,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狠抓工作部署落实

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上级机关指示精神,狠抓工作部署落实。专项斗争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5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总体工作、组织集体学习、研判案件线索,推动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我院近期召开第1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精神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有关会议精神上来,坚持打好“六清”攻坚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夺取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利用检察建议等形式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切实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重视“案-件比”指标,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好检察主导责任,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彰显检察机关使命担当。

3.‍加强日常执纪监督

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担当作为。逐月做好专项斗争每月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运用执纪监督,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在全院范围内强化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明确部门分工,细致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部门按照分工安排,结合各自的检察职能,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不懈努力。

(二)加强执法办案,提升打击质效

1.‍狠抓重点案件攻坚

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涉黑重点案件为“1915”涉黑专案,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重点案件为“1917”涉黑专案,受理的涉恶重点案件主要为“套路贷”犯罪案件。

一是集中优势力量办理重点案件。在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中,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办理,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领导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9件、起诉14件。同时成立专门办案组,优化办案模式,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如在审查批捕“1915”专案即李某某等3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专案组中有1名检察官是省检察业务人才,5人获得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审查起诉“1917”专案即刘某健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时,专案组有1名检察官是省十佳公诉人,1名是市优秀公诉人。二是充分发挥诉前主导职责。如在办理常某等10人涉嫌诈骗的“套路贷”案件中,在知悉该案立案侦查后,我院主动提前介入,针对该案涉及罪名多、团伙性质复杂、证言间矛盾多、部分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问题,运用案件会商机制,帮助侦查机关理清办案思路,厘清犯罪标准,有针对性地对收集定罪证据、规范证据收集程序等提出意见,为案件后续的批捕和起诉奠定良好基础。如在审查起诉“1917专案”,由于案情极为复杂,办案任务极为艰巨,专案组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办案计划,全力投入办案,平均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周末连续加班加点,用4天时间深入审讯17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同志更是在案件起诉前的十天里直接住在办公室,日以继夜地攻克最后难关。面对繁重和艰巨的工作任务,专案组全体同志始终秉承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深入钻研,凭借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严格确保案件质量,多次开会讨论案件。经过仔细研判、认真梳理和证据汇总,最终完成了40余万字的审查起诉终结报告和1.5万字的起诉书、1.3万字的公诉意见书。三是加强案件会商汇报机制。如在办理“1917”专案中,首先专案组在审查起诉期间,从夯实全案证据着手,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与公安人员紧密合作、充分沟通,利用聊天软件实时了解、引导补查工作。在夯实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专案组对于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同时有效利用黑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将争议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报备并征询意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其次专案组高度重视辩护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更是主动建议人民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令控辩双方得以充分开示证据、交换意见,避免在法庭审理阶段遭遇辩方证据突袭,为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石。为了进一步提升庭审效果,专案组加班加点制作出多达数百页的PPT,将全案证据以PPT形式进行可视化示证,这一举措得到了审辩两方的高度评价;最后专案组在庭后及时主动联系合议庭,就庭审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流,深入了解法官对于案件证据采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疑虑,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周密的补查计划,引导公安人员在休庭期间有效补强证据,进一步完善了全案的证据体系。

2.‍完善司法办案机制

一是常态化开展办案学习。定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最高检座谈会议纪要等重要指导性文件,熟练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规律。去年8月我院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将学习成果与扫黑除恶办案组成员分享和研讨,进一步准确把握关于恶势力犯罪、“套路贷”、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8个法律政策文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今年又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聚焦“六清”工作开展各项工作培训学习,切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实现“六清”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实行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做好案件重要节点的请示报告工作,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及时解决办案困难。今年以来,我院以“案件清结”为主要工作目标,上半年实现了受理审查批捕、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全部起诉到法院,实现了案件在检察环节“清零”。同时,通过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会商,及时补充和夯实证据基础,督促法院及时审理,我院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涉恶案件在9月底前已全部作出了一审判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件清结。

3.‍强化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把好黑恶案件定性关。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推进专项斗争,严格依照法律以及“两高两部”司法解释认定涉黑涉恶犯罪的规定,不唯罪名、不唯犯罪团伙和人员数量;坚持实事求是,对黑社会组织、恶势力团伙实行对照法律标准、参阅指导案例、集体研究确定的“三步骤”认定,严守法律政策界限,防止随意定性和范围扩大化。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改变公安机关案件涉黑涉恶定性90件,其中我院审查起诉阶段审结依法“摘帽”76件,依法“戴帽”14件。二是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优势。把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移送、联络、协作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事宜的有效载体,定期指派员额检察官轮流到各个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办公,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官在派驻检察室听取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介绍,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对案件侦查取证方向、重要证据固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派出所刑事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诉讼程序开展监督指导,帮助纠正执法不规范、避免取证不到位问题。专项斗争以来,通过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引导派出所对涉黑涉恶案件取证25次。

(三)持续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土壤

1.‍加强线索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线索管理实施要求,明确核查责任,紧抓核查进度,按时按质完成核查任务,确保受理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我院由控申部门统一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受理、登记造册、核实排查、转办移交以及后续跟踪,做到涉黑涉恶线索专人负责和一案一台帐,及时做好线索数据和情况报送工作。2019年10月28日我院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施意见》,实行“受理办理相分离”、“谁办案谁回复”和“谁执法谁普法”,明确由第七检察部负责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案部门负责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续每月答复,确保实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目标。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受理各类线索共12条,均已查实办结。其中群众举报涉黑恶线索5条,工作摸排线索5条,其他部门移交2条。

2.‍深入开展线索排查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的复查复核,对受理的线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对查否案件的复核力度。同时,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9类涉黑恶常见犯罪类型案件,以及赌博、抢劫等常见黑恶势力犯罪伴生行为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共排查相关案件284件。经排查,暂未查实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3.‍继续深化“打财打伞”

一是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保护伞”线索。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打伞破网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亦是难点,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震慑作用,方能消除黑恶势力的土壤。我院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阅卷等过程中重点审查、核实违法犯罪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做到办案全流程深挖“保护伞”线索。如我院办理的“1915”和“1917”两宗涉黑专案,其中“1917”专案现在审查起诉阶段,已查明的保护伞有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民警陈某某;“1915”专案我院批捕后,积极与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联系沟通,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二是以财富调查为抓手,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财物。重大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的攫取,因此深入打财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土壤,不仅要打尽显性“浮财”,还要清底隐性“暗财”。“1917”专案我院提请法院处置的财产包括:房产15套、车位5个、理财产品24643852.06元、股票证券26158165.43元、银行存款2386520.41元、机动车5辆、现金人民币86450元、现金港币175000元、手表2块、其他涉案物品一批,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性量刑建议,夯实“打财”证据,提升“打财断血”实效,为案件后续办理、铲除犯罪土壤奠定证据基础。

(四)参与综合治理,服务辖区大局

1.‍促进行业规范管理

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持续监督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掌握辖区的执法类案件,筛查涉黑恶犯罪线索。按照与工商、质监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确立的‍“一案两送”备案待查制度,对移送的案件进行整体把握。发现涉嫌犯罪的,在公安机关不立案时主动介入要求说明理由,发挥检察监督在深挖重点行业和领域涉黑恶线索、推进行业治乱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利用与其他单位和相关部门业已建立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做好相关案件侦办的有效衔接,提高侦办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全国、省、市、区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一十百千万”及“六清”行动的重要内容。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现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的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专项斗争以来我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存在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其中今年发出10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仅落实问题整改,还积极开展行业治理和探索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3.着力提升宣传质效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按照上级有关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根据地区形势确定宣传内容。近年来“套路贷”犯罪呈多发态势,我院及时总结相关黑恶势力犯罪形式和犯罪特点,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大家积极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结合我区作为教育强区的优势,在校园普法中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增加校园欺凌等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防范意识,及时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苗头。二是注重服务大局,丰富宣传手段。结合专项斗争从全面提升向纵深推进的阶段性特点,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为着力点,拓展和丰富宣传方式。一是传统纸媒与新媒体宣传并重,通过《南方日报》等传统纸媒,刊登我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与做法,展示了我院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同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常态性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及成效;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以小品形式揭露“套路贷”诈骗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提醒市民慎防“套路贷”上当受骗。该节目作为广州市扫黑除恶宣讲团第一场巡回宣讲活动的内容之一,获得广大观众的一直好评;三是拓宽宣传范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普法宣传工作作为长期工作目标,实现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全覆盖,增强全民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将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主题教育的重点工作中,不断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问题整改与主题教育问题检视、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关于***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2.‍21”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任务清单》、《1.09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任务清单》、《广东省关于开展黄赌毒及黑恶“保护伞”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全市部分重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的要求,对照***、省市督导问题和工作方案要求,主动认领,迅速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照,逐项梳理分析,逐项整改,及时补齐工作短板。把在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及时逐级汇报请示解决,不把问题“压箱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深挖彻查力度不足

一是引导打财追赃的能力不强,我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仅有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的“打财”效果明显,其他案件并无明显得打财成效。二是深挖破伞的力度不够,比如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该犯罪团伙长年在珠江新城、马场等广州市最为繁华的中心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又有多名被害人表示自己多次报警无果,这一切说明该团伙背后必然有“能量”不小的保护伞、关系网,然而经过长时间、大投入的侦查工作,查实的保护伞仅天河区拘留所民警陈某某一人,仍有若干条被害人反映的保护伞线索未查实。

(二)法律监督仍需加强

部分办案人员存在监督理念不牢固,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着重审查案件,发挥监督职能职责上有所欠缺,存在推进法律监督的不够全面和深入的情况,导致整体监督效果欠佳。虽然在取证、案件定性、文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监督,但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等方面仍没有较大的突破。张军检察长多次提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让法律监督职能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而部分办案人员倾向于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的侦查活动监督,缺乏捕后、诉后监督职能的发挥。在“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下,为保证案件质效,全面监督尤为重要。办案人员需及时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

行业治理存在短板

‍今年是“行业域整治”的动真除患之年,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行业治理的着力点,我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立足检察职能,针对弱项短板,还需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分析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提出一件、治理一片”,切实保障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胜之年,具有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推进的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特别是针对在”六清”和“六建”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整改力度,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和谋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研究部署,明确了下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决定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顺利。同时,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辛福感、安全感,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收官战中体现检察智慧和担当。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心,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六清”行动目标任务仍然较重,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关于开展“六清”行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坚持集中打击不动摇的决心不变,黑恶势力要彻底打深打透,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破快案。通过案件回溯排查,力争每条线索、每起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同时做到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时刻准备应对新线索、新案件,严把“质量关”和“进度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同时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针对“六清”工作中存在行业治理方面的弱项问题立行立改,在11月底前对我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再次梳理,按照“一案一建议”的工作要求,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检察官,力争检察建议的制发率和回复率在年底前达到全市中上游水平,切实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情底”、“行业清源”六张优异的成绩单。

(三)深入谋划机制建设,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认真总结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合力,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内部协作方面,立足“四大检察”职责职能,一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二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深入分析研判可能涉及的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等犯罪线索;三是控告申诉部门通过信访接待、受理举报、走访等途径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公益诉讼部门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深挖行业监管漏洞,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外部协作方面,一是强化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同步办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清涉案财产、及时采取依法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推动法院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事手段,依法追缴涉案财物,实现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发力。二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共治共建的工作实施方案。继续立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切入点,在办案中深入剖析黑恶势力在行业领域滋生蔓延的原因、排查发现前端治理中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象,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使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根据近期召开的全市扫黑除恶视频推进会精神,其中2020年上半年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打击成效与群众反映不匹配、群众满意度低的情况,针对普遍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够、手段不多、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下一步要拓展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内外协作力度,积极向本院宣传部门、上级扫黑办、新闻媒体等单位报送图片、视频、文字等宣传资料,将我院扫黑除恶的打击成效全面、客观、有效的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对标扫黑除恶专项专项斗争的总目标总要求,我院将持续再发力,攻坚克难,全面查缺补漏,不断巩固提高。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深化“六清”,谋划“六建”,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越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越秀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工作回顾

自2018年党***、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越秀区政府认真贯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项任务要求,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至2020年10月,全区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90件222人,打掉黑社会性质团伙1个(“1917”刘茂建等17人涉黑社会性质涉黑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一般涉恶犯罪团伙84个,查处涉“保护伞”问题公职人员19宗19人。***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广东以来交办49条线索全部办结。随着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打击黑恶势力活动和违法犯罪实现新突破,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成效倍增,基层组织建设和行业治理齐头并进的明显成效。一是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有力牵引下,全区连年保持“警情立案下降,破案刑拘上升”的良好态势(2018年、2019年、2020年1至10月案件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18.3%、15.9%、27.7%。二是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根据省委政法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测评显示,2018年、2019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三是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组建专业队伍持续攻坚问题,推动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人民南周边地区(越秀片区)综合整治已成为越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初具示范效应的一面品牌,华乐街“乐叔乐婶”群防共治新模式被***政法委《长安》杂志登载。四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项斗争中打掉一批“套路贷”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打掉一批欺行霸市、寄生娱乐场所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涉黑恶团伙,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以专项斗争配合推进“四治”工作,全区治理黑臭水体、乱排乱放、拆除违法建筑等重点工作进度保持全市前列,为城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依法严打黑恶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社会治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紧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重点打击问题,强力扫黑、铁腕惩恶,确保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准、打狠、打实。

一是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制定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全区47个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均设立了举报邮箱、热线,区各政务办事大厅、专业市场均设置举报信箱,累计收集各类线索710条。建立线索分类和办理管理制度,确保线索件件有去向、有处理、有反馈、有结果。

二是重拳打击涉黑恶犯罪。定期分析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形势,针对问题分别制定相关打击方案和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查处“精准制导”。结合区情实际,聚焦涉金融、交通、专业市场等经济民生领域,以及黄赌毒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发挥公安机关拳头尖刀作用,成立打击新型犯罪专业队伍,深化警务工作科技化信息化运用,切实提高对“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打击效能。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1.15”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601”网络赌博专案、“10.25”哥伦比亚籍跨境组织卖淫案等大要案一批。聚焦基层公职人员腐败和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损害群众身边最切身利益的“苍蝇”。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区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执法办案法制监督考核,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和上级政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做到依法办案、不偏不倚。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供指导性建议,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干部代表扫黑除恶工作培训班,提升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识别能力和核查办理举报线索的准确度。

(二)全面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城区发展环境。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资源、整合力量、综合施策,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治理。组织统筹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组织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行业问题“双向反馈”制度,出台一批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扫建结合”。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行为打击查处的强大合力。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治理。综合分析研判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多部门监测数据,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区域实行区挂牌整治,组建多部门联合专业队伍,聚焦治安、交通、安全生产、市场经营、来穗人员、出租屋、重点场所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网格化管理、“四标四实”智能化应用和街道综治中心示范建设,深入治理各类治安乱象。广泛吸收地缘业缘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建街道“平安促进总会”,培育“广州街坊·越秀邻里”群防共治队伍,积极搭建扫黑除恶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外来务工、无业人员以及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应治尽治、救治救助、教育矫治措施,防止该群体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各社区矫正机构对全区236名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开展了谈话教育。

(三)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和正面评价,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发动群众。充分运用社会面各类宣传渠道,抓紧“社区、场所、校园”三个阵地,结合防盗防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全民禁毒、平安志愿服务等专题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积极运用致居民群众和致学生家长“两个一封信”、区街两级宣讲队走基层等措施,推动扫黑除恶知识要点宣传的全面有效覆盖。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全面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各类政务、商业场所多媒体移动终端开展宣传,全区各部门单位累计刊发各类扫黑除恶新闻动态、宣传信息2700余条次,实现联动发声、同频共振。自行组织素材、编导制作扫黑除恶视频短片,配合市开展大型系列巡回宣传活动,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热议。

三是打造创新亮点。积极深化区委“1+1+6”工作措施,努力把握广州建设全省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地市的有利机遇,精心打造“外国人精细化服务管理”、“‘行业谋发展、市场创品牌’促进市场监管”和“人民南地区越秀片区综合整治”三个亮点项目,努力将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提升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措施。

(四)发挥引领推动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党的书记带头抓,形成自上而下整体带动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政治局常委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职履责,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筹抓紧抓好,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构成犯罪的、利用疫情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的,纳入扫黑除恶阶段性重点打击对象,依法打击惩治了一批涉疫违法犯罪人员,为稳妥推进复工复产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四治”工作。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和“四治”工作实施同步督导、同步推进。依法查处乱排乱放污染环境、暴力抗拒拆除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成功侦破“麓湖风景区偷排淤泥案”等重点案件。

三是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认真按照市委、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部署,针对黄赌毒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组织开展“基础大排查”,全面加强对区内各类重点场所、出租屋、物流寄递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治安要素的掌握力度,有力挤压黄赌毒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二、当前工作存在问题

(一)“六清”行动任务存量清理有待加速。其中,“黑财清底”方面,对涉黑恶财产执行入库数和入库率在全市排名相对落后。“行业清源”有待加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制发数量仍然较少,制发率有待提升。同时,当前我区存在的一些行业乱象,例如制假售假、涉“套路贷”诈骗、物业管理纠纷仍不同程度存在,反映我区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管规范力度仍需不断加大。

(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和转入常态化运行,线索案件办理、挖财打伞作战、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监管治理等各方面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虽然建立了部分相应的机制制度,但多是阶段性、局部性,欠缺创新性、改革性,在推动形成点面互动、交叉成网的系统性、结构性长效机制体系方面,仍需持续发力。

(三)斗争成果需进一步深挖提炼。在典型案例挖掘总结、经验做法提炼,转化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越秀经验”方面还不够深入、还不够深化。对照收官之年的“成果检阅”目标,展现越秀三年来专项斗争成效,尤其是重点培育地市的成效亮点方面还不够突出、载体还不够创新、方式还不够生动、宣传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目前,全区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在全面总结过去两年工作基础上,认真对照上级关于专项斗争的最新要求,越秀区扫黑除恶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以************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思想指导,以坚决取得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终胜利为总目标,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之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治安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关注和整治力度,全力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防止涉黑恶势力重新滋生,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把越秀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做好保驾护航。具体有以下方面工作: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着力发挥扫黑除恶对“六保”的重要保障作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满足当前形势需要,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大战役”。

一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按照全国扫黑办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意见,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卫生防疫秩序;依法严打涉黑恶网络新型犯罪、“套路贷”、制假售假、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是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同时,注意保护正常企业发展经营,在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中注意把好把准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线索举报被用作争取利益诉求手段。

(二)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决胜之年重点任务开展。认全面检视全年工作情况,加强比照省、市领导小组关于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要求,确保拿出“六清”行动六张成绩清单。

一是加大对各类线索的核查工作力度。扎实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中发掘的行业领域涉黑恶线索、公安部门在警情案件研判中发现的线索,以及群众举报集中类型线索,力争再侦破一批黑恶案件、再查办一批黑恶人员。

二是持续抓好依法办案。集中力量攻坚在侦在办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用好领导包案督办、专班经营、多警种联合办案等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质量考核监督,全力推动整体办案质效提升。推动公检法机关,以及税务、金融等跨部门协作,坚持案件收网与查扣涉案资产同步进行,坚决查清和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作联动,加大对利益交织行业领域惩腐“打伞”视线聚焦,发现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一挖到底。

三是加强行业领域乱象问题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认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所辖领域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与群众日常生活关联紧密的菜篮子、米袋子、肉铺子、通信出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业问题“三书一函”双向反馈的跟踪问效,坚决查处垄断市场、欺行霸市、“黑物管”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结合区情实际精准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深挖攻坚,坚持打准、打实、打狠,彻底铲除涉黑恶势力。

一是持续加大对涉黑恶犯罪的攻坚深挖。坚持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中心,立足海珠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南长堤”财富管理高地民间金融街等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对“套路贷”等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恶金融犯罪的线索核查和打击处置力度,防止各类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加大对涉互联网领域犯罪的线索收集和侦查经营,全力攻坚利用网络空间滋长的新型违法犯罪。

二是加强对治安复杂区域的清理净化。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黑恶犯罪动态分析,继续落实挂牌整治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发、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实行挂牌整治。持续推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深化对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监控排查、动态布警和专项清查等措施,推动我区涉黄赌毒警情进一步下降,不发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涉黄赌毒案件。

(四)发掘固化亮点成效,推动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紧总结、提炼、固化一批经验制度,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制度基础。

一是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亮点培育项目建设。继续打造完善“人民南周边地区越秀片区长效常治综合整治工作”“越秀区外国人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和“越秀区以‘行业谋发展、市场创品牌’促进市场规范化监管”等3个亮点培育项目,将有效措施做法逐步推广到区内相邻、相关区域、领域,实现全区扫黑除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按照“建起来、建完善”要求,深入谋划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宣传成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高社会各界对黑恶违法犯罪的辨识力、防范力。大力宣传我区扫黑除恶工作突出成效、创新做法和先进事迹,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新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赴井冈山培训学习情况的报告

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4月11日至4月17日,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振葆带领部分区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一行20人赴井冈山开展了学习培训。现将本次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在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参加培训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人员安全、行程顺利、学习生活有序,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

(一)周密安排,紧张有序。为组织好本期培训,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多次与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联系沟通,制订详细培训方案;临行前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金峰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并进行集体谈话,提出思考方向、布置学习任务、强调培训纪律、明确培训要求;确定了2个学习小组,每位学员带着学习任务出发,认真学习思考,撰写学习心得。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本次培训共计七天42学时:安排了10次现场教学、2次专题教学、1次访谈教学,还举行了开班式和结业式,整个过程非常紧凑。

(三)纪律严明,展示形象。整个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服从安排,统一行动,团结互助,展示了龙潭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领导和教师们的一致好评。

(四)坚定信念、鼓舞斗志。一次次视觉、听觉和心灵的冲击,重温了井冈山那段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历史,深深感受到当年革命的艰难、胜利的不易,更加坚定了学员大力弘扬“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和把这种精神内化为推动龙潭区各项事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二、培训内容

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中国工农红军来到井冈山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中国革命从这里走向胜利。

(一)启航逐梦之旅,吹响战斗号角

开班仪式上,全体学员身着红军服,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院长为培训班授班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振葆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开班动员讲话。

开班仪式结束后,******江西省委党校罗蕙兰教授以《井冈山斗争与井冈山精神》为题、******吉安市委党校匡显帧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题分别开展了专题讲座,让大家受益匪浅。

(二)红军后代访谈,记录家国情怀

在与红军后代的访谈交流中,王佐曾孙王华文、曾志之孙石金龙、老红军江治华烈士的孙女江满凤先后为我们讲述了先辈献身革命的历史,把他们自己和家人如今的平淡生活娓娓道来,也诉说了他们对井冈山精神的理解。江满凤自立自强,拒绝高额报酬,坚持资助孤寡老人和大学生,让我们心生敬佩。老红军曾志为革命忍痛送掉亲生儿子,坚守原则和底线,不为后代谋福利,至死不渝。当主持人为我们深情朗诵曾志老人的遗嘱时,在场所有学员无不泪流满面。在三位红军后人的讲述中,我们看到了老一辈******员的信仰和坚守,真切地感受到了理想信念的力量。

(三)聆听革命历史,重温战火硝烟

在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小井烈士墓、茨坪和大井故居,学员们认真聆听革命历史,重温战火硝烟,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红色故事,让学员们热血沸腾,真切感受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人民幸福、民族解放所做出的伟大牺牲。

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学员们为革命烈士敬献花圈、鞠躬默哀,缅怀英烈;在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铿锵有力、慷慨激昂的誓言在空中回响,表达了学员继承先烈遗志,执着追求理想的坚定信念。

在朱毛红军挑粮小道上,学员们沿着先辈们走过的曲折道路,切身体验革命前辈们在战争年代面临的艰难与困苦,体会今天国富民强的来之不易,激发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新时代革命热情。

在黄洋界战斗遗址,学员们高声吟诵了毛主席的《西江月·井冈山》一词,“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让我们仿佛看到了1928年8月30日,红军在广大群众的支援下,依托黄洋界哨口工事,以不足一个营的兵力打退了四个团的进犯之敌,取得了黄洋界保卫站的伟大胜利。

在现场教学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员们演唱了《十送红军》、《红军阿哥你慢慢走》、《映山红》、《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等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留下的脍炙人口的红歌,这些歌谣反映了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卓绝的环境下红军战士如何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以及革命斗争时期一个个感人的革命故事,在歌声中结束了本期学习

三、主要收获‍

那些血雨腥风的岁月已然成为过去,然而井冈山精神却已成为了永恒,已镌刻在我们心中,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身处新时代、肩负新使命的一代人来说更是具有鼓舞和激励作用。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从坚定理想信念、把稳思想之舵上全面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

(一)把红色精神传承好。************指出:“井冈山时期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财富,就是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井冈山精神,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在红色精神中汲取前进的力量,激发不渝意志、必胜信心、和苦干动力,切实担起新时代使命。

(二)把人大事业发展好。要深入贯彻落实************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把为民宗旨坚持好。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人大工作始终要坚守的初心和使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人大工作方方面面,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服务人民群众上水平的强大动力。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4月,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进行了检查。为使检查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组通过专题培训、听取汇报、发布公告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4月26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的专题汇报,并就如何发挥统计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区政府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使《统计法》在全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得到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为越秀高质量发展提供较好的统计服务。

‍(一)注重宣传教育,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通过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知识板块纳入党校处级班、中青班和初任班培训课程,编制印发读本“走进统计”,实现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筑牢统计法治底线。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举办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依法支持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不断增强公众统计法治意识。

‍(二)实施规范管理,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制定《越秀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完善《越秀区统计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办法》等18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街道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制定《统计人员和机构设置备案登记制度》和《基层统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落实落细基层统计人员管理评价。自行研发数据查询平台,实行“云登记”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依规发布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数据实时监测和审核查询,点面结合“全覆盖”开展统计年报会审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三)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流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全面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抽取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跨部门执法检查,对数据差错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在“信用广州”等平台公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在越秀区信息网增设“统计失信信息公示”等栏目,拓宽统计信用宣传渠道。建立全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涉外统计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全面落实《统计法》实现部门独立。按照“三定”方案落实人员配备,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18条街道全面落实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统计员“领头雁”引领作用,提升基层统计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统计法》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但统计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认知有限,个别企业虚报、瞒报现象仍有发生。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危害性、警觉性有待加强。

‍(二)统计数据标准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长期延续的统计数据体系,反映经济建设多,反映社会发展较少;反映总量速度多,反映新动能和质量效益不足;反映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活动方面还有差距;反映民生事业发展、助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三)统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也日趋复杂多元,统计队伍在能力提升和经费保障方面亟需匹配新时代新要求。主动对接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业务指导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个别企业未严格执行统计口径、行业划分、统计指标等问题,执法检查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重点核查、专项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足。

‍三、意见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统计环境。要将依法统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法律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执行、维护统计法和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必须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以诚信和法律责任来引导和约束基层、企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和数据,防止弄虚作假。严格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增强统计项目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扰。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统计违法案件严格依法查处,以彰显依法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机制,着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统计指标体系。努力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数据统计的监测作用,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演变轨迹,监测重要经济指标发展变化,预测经济运行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重视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和反对虚报浮夸的歪风,把好数据的“第一道关”。精心组织技能培训,通过研究制订和推行分系列、分层次的岗位知识和技术规范,加强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分析能力。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9月28日,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提出了建议。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苏佩区长多次听取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各监督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强大动力,以实际成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助力越秀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相结合,更好的提升和改进各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抓、亲自管,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加强跟踪指导,把近年来审计查出常见问题汇编成册,供区属各部门借鉴。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了全区审计专题培训,进一步促进区属各部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经济风险。二是推行边审边改。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同时引导有关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实现源头治理,提升整改效能。三是设立整改台账。审计整改监督人员对每份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照审计项目逐一编号并填写整改情况检查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审计组组长跟踪有关部门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整改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事项,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把审计工作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区审计部门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制定了《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反馈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列入巡视巡察内容,巡审结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二、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越秀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截至2020年9月末,被审计单位已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作出整改,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区财政资金1926.27万元,补缴税款48.87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80.9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及时督促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印发通知督促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对未收缴1户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将164.08万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2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款项收回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8万元。

‍2.关于税款缴纳及非税收入征缴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3个部门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涉及金额48.12万元。对6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追收或上缴非税收入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追收和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7.86万元。

‍3.关于盘活存量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及2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186.30万元。

‍4.关于政府采购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个部门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81万元。

‍5.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单位对直管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占用费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9.19万元;对2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或补登记固定资产账,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5.41万元;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5.54万元;对2个部门部分物业出租未按规定报区财政部门审批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出租报批手续或收回出租物业;对1个部门未经审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相关部门已清查盘点,按规定对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完成报废手续;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

‍6.关于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查核对往来款问题,相关部门已核对挂账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438.42万元;对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24.13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租赁保证金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取租赁保证金,涉及金额2.06万元;对1个单位支出审核手续不完备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管理,完善支出审核手续,涉及金额1.81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和台账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台账和相关制度,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的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没有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问题,涉及1个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已上缴结余资金20.61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的4个工程项目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多计的工程费用13.29万元,按实编制竣工图并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关于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的1个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办理开工相关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出具时间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对3个部门的3个工程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规范项目管理,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整体验收在多项隐蔽工程验收之前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验收程序;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9个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结算材料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结算材料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未及时组织2个目标改造市场项目验收,财政扶持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项目已完成验收,扶持资金已拨付到位。

‍2.关于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等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在编制2018年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时,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等内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编制了经费绩效目标。

此外,区审计部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2019年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越秀加快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广州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全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理财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自治区本级和市县决算,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800.61亿元,比2019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下降5.2%,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3.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增长5.6%,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089.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转移性收入5372.1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883.8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转移性支出704.35亿元。年终结余205.25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65.7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8.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转移性收入1526.7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267.1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4.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6%;转移性支出682.35亿元。年终结余198.56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5.5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58亿元,完成预算的231.5%;转移性收入5.9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67.3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转移性支出37.72亿元。年终结余28.27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53.9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2.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8.5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为负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收较大。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51.80亿元。

‍二、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5.8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非税收入93.66亿元,完成预算的90.9%。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90.2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企业所得税46.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个人所得税17.50亿元,完成预算的131.6%。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46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48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2%,其中:返还性收入23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8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0.64亿元,完成预算的133.2%。

‍(2)下级上解收入56.3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

‍(3)调入资金150.66亿元,完成预算的342.3%,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按规定调入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等。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69.04亿元,外债转贷16.02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53.49亿元,为2019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其中:教育支出14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科学技术支出34.75亿元,完成预算的82.6‍%,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给市县支出以及***转移支付未达预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33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按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卫生健康支出5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62.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为抗击疫情***和自治区均大幅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86.29亿元,完成预算的186.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新增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增加对我区农林水转移支付规模;交通运输支出217.87亿元,完成预算的159.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自治区加大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前安排交通重大项目资金、“四建一通”项目补助资金。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91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3200.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其中:返还性支出148.7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8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6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

‍(2)上解上级支出46.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净结余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中调入的资金。

‍(4)债务转贷支出395.24亿元。2020年我区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根据新增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各市县合计395.24‍亿元。

‍(5)债务还本支出121.0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120.67亿元和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0.33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2亿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0.86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亿元,比2019年减少0.09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1亿元,比2019年减少0.4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17亿元、运行维护费1.05亿元),比2019年减少0.33亿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当年依法全部动用,其中:用于支持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促销活动和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7.4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后备应急医院建设2.42亿元;用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庆补助资金0.09亿元;用于对外捐赠救灾经费0.02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9年底,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36.60亿元。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调入96.60亿元统筹安排使用,其余40亿元滚存至2021年使用。

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后,年底滚存规模为126.60亿元。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存量为30亿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调入预算后相应安排支出,或预留用于弥补今后年度收支缺口,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53.49亿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53.49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承接***转贷政府债务外贷,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6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21.24‍亿元、补助市县抗疫特别国债37.20亿元、下达市县政府一般债券156.71亿元(转贷市县85.3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10.6%,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274.6%,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考虑到我区电网资产将进行重组改革,改革后收入缴库级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只按照4个月的收入规模编制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7.87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彩票销售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388.8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1.8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6.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调入资金69.1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6%,完成年度预算的98.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091.54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90.8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调出资金106.4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36.44亿元。年终结余7.84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和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846亿元,并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58.1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补助市县支出148.8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7.20亿元、转贷市县政府专项债券501.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2亿元,完成预算的198.9%,其中利润收入21.4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三供一业”项目据实结算,实际支出金额较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4.02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1.24亿元,完成预算的8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52.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收入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完成预算的66.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完成预算的75.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执行阶段性减征社保费政策。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支出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45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0亿元,完成预算的19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各项失业保险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较多。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9.90亿元,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6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度,***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794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8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8.80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99.3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49.4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9.93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646.8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37.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08.8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615.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15.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99.71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88.1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2.26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也控制在限额以内。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0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572.33亿元,转贷市县749.71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航运、乡村振兴、重大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3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120.67亿元、2020年转贷市县367.37亿元、2021年转贷市县30亿元。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555.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455.64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00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还本15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20.6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37亿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24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38.51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02.05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65.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9.95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5.61亿元。

‍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

‍(六)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2020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成效显著,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基本民生持续改善,相关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以下不含“全区”的资金数据均指统筹***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或者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1.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暴发伊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第一时间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启动紧急采购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年累计投入141.20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

‍2.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级财政拨付扶贫资金353.30亿元,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出台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指导意见。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完成。

‍3.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发放26.50亿元稳岗补贴,帮助8.6万家企业稳定职工就业295.7万人;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124.75亿元,占GDP的5.8%,远高于国家不低于4%的要求;发放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11.4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380万人次;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1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39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235元/人·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0元/人·年;投入37.80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4万户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住房旧貌换新颜。

‍4.全力保障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本级投入57亿元支持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新型研发激励机制,投入4亿元奖补资金带动1287家企业投入研发资金85亿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5.全力保障扩大内需。投入900多亿元支持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9亿元支持“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拉动消费近2000亿元,推动工业品增产促销,释放广西消费市场潜力,“冬游广西”活动实现旅游消费1408.58亿元,加速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办法,填补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空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2.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质增效。一是着力强化“事前”目标管理。将200万元以上自治区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二是加强“事中”监控纠偏。对自治区本级8个项目支出开展目标运行重点跟踪监控,并首次选择3个部门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支出。三是抓好“事后”绩效评价。对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预算支出进行全覆盖自评,选取90项项目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63.37亿元)、3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预算资金65.39亿元)、7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3.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选择3个区直部门开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层级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支出安排与职责履职相适应。选择4市3县(区)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为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结先行先试经验。选择17个区直部门29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将2019年度部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以公开促进部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自治区财政厅将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并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完整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再评价结果列入2020年机关绩效考核范畴,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基本完成预算目标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15项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财政国际财金合作等4项工作在全国财政工作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抗疫情促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突出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对冲疫情的影响。出台积极财政政策“28条”、抗疫情稳增长“16条”、开源节流“10条”等系列政策,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强有力支撑。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授权,出台11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90多亿元(含社保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为7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超过11亿元。建立区、市、县三级资金直达机制,实现资金分配“一竿子插到底”,资金调度“点对点拨到底”,资金监控“一套系统管到底”,累计下达直达资金494.60亿元,全年支出进度达98.7%,支出进度位居全国第六位。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并安排156.90亿元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带动市场化配套融资1047.30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坚持财金联动,全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注重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源为财政赋能,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出台财金统筹联动“14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支持实施“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政策,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资金9.81亿元,带动全区金融机构投放贷款523.83亿元,惠及1.5万多户企业。创建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多级财政联动投资机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现投贷联动379.31亿元,放大财政资金杠杆15倍。出台PPP“桂十条”和PPP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增长80%、60%。支持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7.80亿元。

‍(三)坚持有保有压,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必保内容和优先事项,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库款保障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全区没有发生欠发工资问题。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本级先后三次组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总金额达23.85亿元,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2.55亿元,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21.30亿元。各市县也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全区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80亿元,重点用于基层“三保”。

‍(四)坚持系统集成,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统一了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研究出台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政策,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增点扩面。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出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率先执行全国统一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率先大范围开展地市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意见。

‍(五)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督导市县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多渠道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完善动态统计监测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平台的指导和预警,督促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限制性措施。鼓励市县依法合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金和优质资产资源,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六)坚持建章立制,全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并指导市县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多措并举推进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3项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建立起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对区直315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对照政策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提出脱钩划转、市场化处置和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处理意见。快速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从符合划转条件的43家国有企业中划转90.37亿元国有资本充实到社保基金,提前一个月完成划转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1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贯彻落实************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紧扣“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迈出新步伐、彰显新担当”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十次***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三大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开源节流,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财政政策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大力挖潜开源增收。加大产业振兴投入,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大力涵养培植优质税源。严格收入组织原则,提高税收占比,优化收入结构。二是大力争取***支持。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深入挖掘广西各方面特殊性因素,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向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聚焦积极稳妥,切实保持政策平稳连贯。

‍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发展。一是继续保持收支预算安排的稳定性。在科学预测、统筹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收支预算,确保与经济发展指标大体一致,与财政政策相互衔接,突出政策连贯性,不急转弯。二是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工作。继续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适时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调研督导,清除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政策落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继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统筹自有财力和***补助,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尽早启动债券发行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发挥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继续用活用好财金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财政贴息、奖补激励、投资引导基金、PPP等投入新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向产业聚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聚焦转型升级,切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扩大内需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全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是全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提速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聚焦科技强区兴桂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引领带动全区创新发展。二是全力促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全力促进扩大内需。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政府债券、PPP等资金和政策工具,支持加快“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改善收入结构。完善促消费财政政策,支持开展重大促销活动,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四是全力促进扩大开放。健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做深做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自贸区、金融开放门户等重大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强首府战略、北钦防一体化、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财税支持政策。

‍(四)聚焦风险防范,切实兜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坚持系统思维,牢固树立安全观,高度关注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一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聚焦全面提质目标,把保障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予以保障,进一步统筹财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健康广西建设,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全面梳理自治区出台的各领域民生政策,逐步建立民生支出清单,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市县“三保”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审核、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倾斜,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三保”不出风险。三是兜牢债务安全底线。做好预算安排和再融资债券发行工作,持续监测市县到期债务风险。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均衡各年度债券到期本金规模,防范债券兑付风险。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五)聚焦改革创新,切实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立足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目标,统筹兼顾、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调整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推动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改革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体制。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机制调整。三是深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按照***部署扎实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收入下放改革,提前做好预案,争取改革红利。积极推进我区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划转和特殊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地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

‍(六)聚焦效能提升,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大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重点清收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和垫付项目建设等资金,将库款规模恢复到安全区间。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硬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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