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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监管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10 16:10:07  阅读:

.b1{white-space-collapsing:preserve;}.b2{margin:0.39375in0.39375in0.39375in0.39375in;}.s1{color:bl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市监管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2023年市监管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22年,市监管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服务+监管”,在构建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发展、服务重大项目、严抓标后监管等方面,着力探索多跨协同、迭代优化、高效推进、管理闭环的系统推进模式,努力开创我市公共交易监管新局面。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构建旗帜鲜明的党建统领体系,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基层党建新形象

一是打造理论武装平台,强信念、跟党走。办领导班子带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次,交流研讨发言*人次。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拟定学习任务清单,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明确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活动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次。全办*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工作经历、思想感悟,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精心准备、上好党课,全体党员都接受了深刻的思想洗礼。*宣讲团依托组团联村、联社、联企等平台,扎实开展宣讲活动*次,基本形成理论宣讲工作常态化格局。

二是打造成果转化平台,办实事、开新局。“机关双建”走深走实。通过“五个一”活动,让党员重新回忆党组织的培养历程,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五个有”清廉机关建设,时刻警示广大党员筑牢思想防线,不越廉政红线,严守纪律底线。四个“我为”有序推进。共收集通过数字化转型、规范业务流程,减低企业投标成本等为民办实事事项*项,并形成任务计划清单,目前已通过认领“微心愿”、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业务梳理、制度优化等形式全部完成。收集促进城市发展的金点子*条,支部通过评选上报。志愿服务常态开展。每周二常态化安排党员前往翡翠滨江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次,*余人次参与。与九华乡近山残疾人之家结对,每月第四个周二固定开展活动。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联企三服务活动,走访联系新湖社区*、*网格企业*余家次,累计形成*项问题清单,并全部予以解决。

三是打造典型选树平台,学先进、做表率。制度管理有突破。完善出台《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评价党员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表彰先进提升短板,加强工作考核,规范党员管理。信息宣传有进步。今年以来,先后向两办、机关工委投稿*篇,在两办发表*篇,在机关工委简报、公众号等平台发表*篇,在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发布党史学习教育文章*篇。重点工作有成绩。“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做法入选*年度浙江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大优秀案例,招标投标指标入选*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指标,“智慧+信用”创新招投标全过程综合监管做法入选全国招投标领域*项典型示范经验。

(二)构建全程介入的项目攻坚体系,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效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实现服务最优。围绕年度重大项目攻坚任务清单,及时制定《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速提效工作方案》,建立“一个方案、一张清单、一支队伍”的服务机制,结合“三服务”活动,先后走访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智慧新城管委会、建设中心等项目实施单位*多次,实地查看电科大、浙大两院等项目现场*个,“上门送政策、上门梳流程、上门听意见”,解决招投标相关实际困难。重点盯住工程工期、质量、概预算、奖惩责任等,对接指导招标方案*次,组织“四大办”联合会商*次,审查重大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件,提出意见*条,涉及智慧新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华夏航空(*)国际飞行培训学校等*个重大项目(*个标项)。全年攻坚任务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办攻坚节点共有*个,已完成*个(剩余两个因项目调整,推迟到*年),其中提前完成的有*个。二是实现结果最佳。对接发改、财政、住建、审计、评审中心及建设单位,对*个新开工项目均建立监管责任、监管内容、整改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履行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职能监管责任。今年以来,联合部门对在建重大项目共开展*期检查,检查市本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次),评出红榜项目*个(次),黑榜项目*个(次),梳理涉及人员到位、工程进度等问题*个,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函*份,监管建议书*份,有力促进项目推进。就红黑榜检查存在工期滞后项目,专门赴交投、城投等单位核查,督促及时确认超期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到位。三是实现制度最好。建立完善“三张清单”“联合办案”等工作制度机制,形成标后监管工作闭环,促进工程优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一紧盯三确保”专项行动方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企业投资重大项目投资协议履约核查,督促提醒建设单位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守住乙方工程建设不到位,甲方政策不能兑现的底线。加强部门协作,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针对资质挂靠、串通围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围标串标等案件联合查办机制。*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浙江省*市依托‘智慧+信用’创新招投标全过程综合监管”入选全国招投标领域十项典型示范经验。

(三)构建全面立体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上跃上新台阶

从规则制度、信息化建设、依法执行层面保证招标投标的开放度、便捷化、公平性,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做好政策文件“规范+清理”,有序竞争促进开放市场。加强政策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相关部门要求,清理整合招投标制度规则,梳理有效的政策文件*份,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保留规范性文件*个。二是做强“互联网+应用”,数字转型促进便捷交易。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不见面开标系统,实现全流程智慧化管控。推进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年对接保函公司从一家增加到*家,截止到*月底*个项目的*个投标单位中,使用保函*家,数量占比*%;保函总额*亿元,占总保证金金额*%,为企业减轻占用资金*亿元。三是做实“查处+问责”,严格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推行线上和线下并行,向全社会公开,拓宽线索来源,依法依规对违反招投标制度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理,落实问责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起投诉件,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全市监管办共向相关部门移送招投标案件线索*起,其中立案*起,结案7起,涉及标的金额*亿。*月*日,我市招标投标指标以全国第八的名次入选*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指标,这也是继*年以来连续第二年获此殊荣。

(四)构建科学严密的信用监管体系,招投标市场主体管理上打造新模式

今年以来,市监管办全力推进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三大主体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加强投标企业信用管理。修改完善《*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从公共信息评价、区域履约评价、第三方信用评价等三个层面进一步予以调整、完善,将信用划分成A、B、C、D、E等*个等级,并全面推行实施,规范招投标行为。截至目前,市交易平台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项目累计*个,项目金额*亿元,*家/次B级以上企业成为中标人,数量占比*%,中标金额合计*亿元,金额占比*%。信用好的企业中标比例更高,更容易中标,基本形成信用有价的市场导向。二是加强招标代理管理。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对代理机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人力资源、工作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综合评价等级分类管理,在城投、基投的招标代理入围项目中运用评价结果,目前A级招标代理机构中标率达*%以上;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考核办法》,以“一标一评”的方式,对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评标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年对*个项目*名专家予以处理,有效规范专家从业行为。四是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完成*个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投标情况的分析报告,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指标体系设置基础研究。*年*月,我办“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做法入选*年度浙江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大优秀案例。

(五)构建高质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数字化改革上争创新亮点

今年来,市监管办进一步梳理体制机制向基层延伸,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打造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一是市县一体平台上线运行。*月,市监管办集中业务骨干力量和开发商技术支撑,积极梳理业务、部署系统、数据对接,通过二个月的全力攻坚,于*月*日实现市本级和全市六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系统性集成,将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统一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一网登记、交易一网入口、信息一网公开”。二是省级应用试点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库列入省级首批试点。市监管办于*月,通过积极对接争取,与嘉兴市共同列入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全省市场主体库的首批试点单位,提前完成相关技术测试对接工作,*月*日与省交易中心保持同步更新,成为全省首家完成对接上线的地市。CA数字证书省内率先完成互认。*市为省内首批上线CA证书互认地区,在上线前已经超前完成了全市范围内的CA互认工作,实现在浙江省本级和*市交易只需办理一次“身份证”。三是特色场景应用成效初显。招投标监管一件事场景流程再造。市监管办由“一把手”牵头抓总,整体部署,力求小切口、大场景、快应用,构建场景应用、实现改革突破。梳理业务流程及整合共享多部门多系统的数据资源,将公共资源交易的*个业务流程模块和两个触发业务模块进行了系统整合,打造招投标监管一件事全数字化平台,实现全过程“零跑腿”,数字化率达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交易秩序、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月*日上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同步完成对相关业务流程的改革后,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目前不见面开标项目*个,累计*家(次)企业足不出户完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试点运行。加强不同区域评审专家的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评标工作效率,打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目前平台已搭建完成,市本级已同温州瑞安、温州乐清、金华浦江以及江山市顺利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个。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市监管办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强化“脑勤+腿勤”,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专业科学精神”,深化改革、细化服务、强化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

(一)党建统领,凝聚共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实现“党建抓好”。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拓展党建外延、深挖品牌内涵。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推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四是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机制,进一步强化预警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群众的监督。

(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促进交易过程优化,实现“主体招好”。继续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定期梳理交易流程,深挖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完善招投标规则体系,实现标前主动服务、标中全力保障、标后协同监管全覆盖,建立“一个方案、一张清单、一支队伍”的服务机制,按照全市重大项目攻坚任务计划,排出每个项目招投标攻坚时间节点,招标方案提前提醒服务、对接指导,变被动为主动,优化交易过程,为选择优秀主体奠定基础。

(三)精心服务,规范监管,保障重点工程优质,实现“项目建好”。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招标方案联合会商,在内容上重点盯住工程工期、质量、概预算、奖惩责任等。在工期确定上,按照又好又快的原则,科学设定。在过程监管上,抓里程碑节点确定,明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完成、施工许可证取得、地下基础施工完成、主体结顶、室内装修和室外配套完成、竣工验收等节点时间,合理约定超节点工期的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继续做好标后履约跟踪,招标公告节点内容纳入“清单”监管建立新开工重大项目监管责任、监管内容、整改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履行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职能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对新开工项目,在项目招标后,必须细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目标任务,明晰奖惩措施,确保做到节点明确、过程监管、结果可控、奖罚分明,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开展投资协议履约联合核查,对已签订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细节问题,督促、提醒建设单位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杜绝出现事中风险、事后止损事件。

(四)数字驱动,开放创新,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实现“营商环境好”。持续创新优化“电子交易、电子监管、电子服务”三大系统功能,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操作留痕,数据可溯。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工作,全市统一系统、统一范本,打破底层的地方保护。持续打造实用好用的数字化场景应用,关注招投标企业的痛点难点,做深不见面开标系统、企业信用码、招投标监管一件事等小切口应用,推动数字化改革迈上新台阶。以数字化改革为载体,关注企业问题,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智慧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五)两专引领,奋勇争先,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实现“政策扶持好”。继续加强在招投标领域发出“专业声音”,主要实现在招标方式上,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模式,实现项目与投标人的最优匹配。一是区别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去年年底,针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乱象,出台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指导意见,明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之间界限,做好两者之间衔接,确保非依法招标项目的依法合规。二是区别经营性国企和非经营性国企。对经营性国企项目招投标活动,由经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执行相对宽松的招投标政策;对非经营性国企,如城投、交投、大花投等平台性国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的政策规定;三是区别国有资金和非国有资金。对国有资金采取相对严格的招标政策,遵循公平优先。对非国有资金项目如招商引资项目、基金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比极小项目,秉持效率优先原则。继续推行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设计+施工+本地)联合体投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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